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郴州市辖县,位于湖南东南部,与广东省接壤。县境南北为山区,中部低洼。莽山是原始次生阔叶林区,其中心保护区为国家级森林公园。河流有武水、长乐水和章水。年均温18.3℃,年均降水量1487.3毫米。矿藏有煤、钨、锰等。骑田、莽山林场动植物资源丰富,有“湖南药用植物宝库”的美誉。京广铁路白杨、坪梅两条支线,107国道、1803省道过境。工业有水泥、化肥、石材等。农业主产稻谷、烟叶、柑橘。纪念地有宜章年关暴动旧址、湘南起义陈列馆、邓中夏故居、烈士陵园。风景名胜有莽山森林公园、白石渡丹霞地貌等。明代大臣邓庠,近代社会活动家彭邦栋,中共早期领导人、工运活动家邓中夏出生于此。